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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19 April 2008 22:26 |
測驗流程說明 第一次測驗: 第一次測驗要選課後滿六週之後才能進行, 例如您是 3/14 選課, 要等到 4/25 日(註一)才能開使進行第一次測驗. 第二次測驗: 第二次測驗在選課後滿 10 週後才能進行. 第三次測驗: 第三次測驗在選課後滿 10 週後才能進行. 申請學分: 選課後滿 18 週後, 並且在三次測驗中有兩次以上(含兩次)成績(註二)達 70 分者, 可以申請學分. 取得學分後才能進行下一階段課程的選課. 註一 : 由於每個人選課日期會有不同, 所以能進行測試的時間也有所不同. 註二 : 初上測驗方式採選擇題, 7 題單選題, 3 題複選題, 每題 10 分, 答錯不倒扣, 70分為及格分數. 以上內容若有任何問題, 可於討論區中發問. Thank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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